职能简介 |
部门构成 |
科室分工 |
部门职责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代表学校履行建设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2.负责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土地征用、报建手续、规划审批、规划放验线、规划验收和项目开工前所需的规划、土地、消防、建设、人防手续的办理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及与基建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 5.负责施工图的设计、审查、技术交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等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按规定做好工程现场签证。 7.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备案、项目移交及竣工后国家规定保修时间内的保修工作。 8.负责工程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9.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统计报表、档案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10.配合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审计和决算审计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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